驳《刘备确实没有参加赤壁之战》
吾见此文所述之事实属可笑,故驳之.
论据一,《三国志.先主传》记载:权遣周瑜,程普等水军数万,与先主并力,与曹公战于赤壁,大破之,焚其舟船。先主与吴军水陆并进,追到南郡,时又疾疫,北军多死,曹公引退。
《刘备确实没有参加赤壁之战》的作者说:“水军数万,与先主并力”,“先主与吴军水陆并进”,两次都是个人与孙权方面的大军并列提。然而《三国志》的文体是比较深的文言文,固句子中通常省略一些成份,这里的“先主与吴军”应翻译为“先主军和吴军”。例如:“备,瑜等复追至南郡,曹公遂北还”--《三国志.吴主传第二》如按他那样翻译就是“刘备和周瑜个人追到南郡”
由此可知刘备军是有参加赤壁之战的。
论据二,《中国古代史》里面说到“但在关键性的赤壁之战中,曹操以二十多万大军,败于不足五万兵力的孙刘联军,退回北方。”如果刘备没参战这里就不会说是孙刘联军,而是吴军了。再者,《三国志.先主传第二》曰:“先主斜趋汉津,适与羽船会,得济沔,遇表长子江夏太守刘琦众万余人,与俱到夏口。”这里讲刘备与刘琦的万余人会师,加上三万吴军刚好五万左右。按照当时的形势赤壁战败的话,那么孙刘都会被灭,如果刘备不参战,等吴军败后,以区区万余人是怎么也敌不过曹操。所以刘备没有理由不参战。
论据三,《山阳公载记》曰:公船舰为备所烧,引军从华容道步归,遇泥泞,道不通,天又大风,悉使赢兵负草填之,骑乃得过。赢兵为人马所蹈藉,陷泥中,死者甚众。军既得出,公大喜,诸将问之,公曰:“刘备,吾俦也。但得计少晚:向使早放火,吾徒无类矣。”备寻亦放火而无所及。 《三国志.武帝纪第一》记载:“十二月,孙权为备攻合肥。公自江陵征备,至巴丘,遣张��救合肥。权闻��至,乃走。公至赤壁,与备战,不利。于是大疫,吏士多死者,乃引军还。备遂有荆州,江南诸郡。”
战胜者往往会夸大自己的战功来留给后人学习,而忽视了与自己一同努力的人,所以《吴书》中所叙述的大多数都是自己的胜利。然而战败者却是最公道的。在公,注《魏书》者刚正不呵,记下失败的史实,为后人借鉴之用,固刘备有参战,且打败曹操。若在于私的话,曹操乃统治阶级,出于其阶级本性,要维护自己的统治,就要美化自己的失败,所以会说是被孙权打败(被一个中等水平的孙权打败总比被一个正在逃亡的刘备打败光彩吧)。而注《魏书》者也怕照实写会得罪统治者,所以也会写被孙权打败,然而这里却是写被刘备打败了。故刘备军是有参战的,且最后打败曹操的是刘备军,但主力军是给曹军致命一击的孙权军。至于《三国志》里面蜀将均无提及赤壁之事是由于:在陈寿撰写《三国志》之前,魏吴两国已先后有史,官修的有王沈的《魏书》,韦昭的《吴书》,私撰的有鱼豢的《魏略》。这三种书成为陈寿所依据的基本材料。但由于蜀汉未置史官,没留下官方的任何记载,所以《蜀书》是陈寿直接采集资料写的。而《三国志》全书前后贯串,事不重复。见于《魏书》的材料,则《蜀书》《吴书》不重出;见于《吴书》的材料则《魏书》《蜀书》不重出。所以赤壁之战在《蜀书》里没多大的描写。
论据一,《三国志.先主传》记载:权遣周瑜,程普等水军数万,与先主并力,与曹公战于赤壁,大破之,焚其舟船。先主与吴军水陆并进,追到南郡,时又疾疫,北军多死,曹公引退。
《刘备确实没有参加赤壁之战》的作者说:“水军数万,与先主并力”,“先主与吴军水陆并进”,两次都是个人与孙权方面的大军并列提。然而《三国志》的文体是比较深的文言文,固句子中通常省略一些成份,这里的“先主与吴军”应翻译为“先主军和吴军”。例如:“备,瑜等复追至南郡,曹公遂北还”--《三国志.吴主传第二》如按他那样翻译就是“刘备和周瑜个人追到南郡”
由此可知刘备军是有参加赤壁之战的。
论据二,《中国古代史》里面说到“但在关键性的赤壁之战中,曹操以二十多万大军,败于不足五万兵力的孙刘联军,退回北方。”如果刘备没参战这里就不会说是孙刘联军,而是吴军了。再者,《三国志.先主传第二》曰:“先主斜趋汉津,适与羽船会,得济沔,遇表长子江夏太守刘琦众万余人,与俱到夏口。”这里讲刘备与刘琦的万余人会师,加上三万吴军刚好五万左右。按照当时的形势赤壁战败的话,那么孙刘都会被灭,如果刘备不参战,等吴军败后,以区区万余人是怎么也敌不过曹操。所以刘备没有理由不参战。
论据三,《山阳公载记》曰:公船舰为备所烧,引军从华容道步归,遇泥泞,道不通,天又大风,悉使赢兵负草填之,骑乃得过。赢兵为人马所蹈藉,陷泥中,死者甚众。军既得出,公大喜,诸将问之,公曰:“刘备,吾俦也。但得计少晚:向使早放火,吾徒无类矣。”备寻亦放火而无所及。 《三国志.武帝纪第一》记载:“十二月,孙权为备攻合肥。公自江陵征备,至巴丘,遣张��救合肥。权闻��至,乃走。公至赤壁,与备战,不利。于是大疫,吏士多死者,乃引军还。备遂有荆州,江南诸郡。”
战胜者往往会夸大自己的战功来留给后人学习,而忽视了与自己一同努力的人,所以《吴书》中所叙述的大多数都是自己的胜利。然而战败者却是最公道的。在公,注《魏书》者刚正不呵,记下失败的史实,为后人借鉴之用,固刘备有参战,且打败曹操。若在于私的话,曹操乃统治阶级,出于其阶级本性,要维护自己的统治,就要美化自己的失败,所以会说是被孙权打败(被一个中等水平的孙权打败总比被一个正在逃亡的刘备打败光彩吧)。而注《魏书》者也怕照实写会得罪统治者,所以也会写被孙权打败,然而这里却是写被刘备打败了。故刘备军是有参战的,且最后打败曹操的是刘备军,但主力军是给曹军致命一击的孙权军。至于《三国志》里面蜀将均无提及赤壁之事是由于:在陈寿撰写《三国志》之前,魏吴两国已先后有史,官修的有王沈的《魏书》,韦昭的《吴书》,私撰的有鱼豢的《魏略》。这三种书成为陈寿所依据的基本材料。但由于蜀汉未置史官,没留下官方的任何记载,所以《蜀书》是陈寿直接采集资料写的。而《三国志》全书前后贯串,事不重复。见于《魏书》的材料,则《蜀书》《吴书》不重出;见于《吴书》的材料则《魏书》《蜀书》不重出。所以赤壁之战在《蜀书》里没多大的描写。

